







关于推荐全省十佳微笑大使和十佳收费能手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3277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2〕17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推荐全省十佳微笑大使和十佳收费能手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3-13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宝汉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
陕西交通连年跨越发展,公路路网密度持续加大,对公路运营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来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基层收费人员,用自己真诚的微笑、周到的服务、文明的礼仪、崭新的形象为陕西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陕西建设西部强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陕西交通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省厅决定开展“十佳微笑大使”和“十佳收费能手”2项“十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由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宝汉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和榆林榆神公司负责高速公路(含所辖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先进推荐工作;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负责所在地市(所辖)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先进推荐工作。由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汇总,厅文明办考核,报厅文明委评审后,由厅党组审定命名。
二、推荐名额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推荐“十佳微笑大使”候选人5名,“十佳收费能手”候选人5名;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宝汉公司、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三、评选范围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乐观,亲切自然,能代表行业形象,体现陕西交通人良好精神面貌的全省收费公路基层人员,都可作为评选对象。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微笑大使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内的规章制度,品德优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表现突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无情况属实的群众投诉问题,无情况属实的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3、爱岗敬业,能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模范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4、富有亲和力,积极乐观,乐于助人,笑容亲切,举止优雅,用语礼貌,始终体现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服务礼仪。对微笑服务有深刻体会与思考,能够影响和带动身边同事共同参与活动,有一定的号召力。
(二)十佳收费能手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内的规章制度,品德优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表现突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无情况属实的群众投诉问题,无情况属实的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3、爱岗敬业,能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迅速、准确处理和解决工作业务范围内的问题;
4、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工作理论水平,能发挥模范作用,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推荐一批对交通运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典型。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对应的申报表,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三)各类申报表格和材料均要求打印填写,于2012年12月24日前将打印稿(2份)和电子版报送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联系人:陆茸
电 话:029-86531103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户路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邮 编:710021
附件:1.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收费公路十佳微笑大使推荐 申报表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收费公路十佳收费能手推荐申报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1月28日